20241124日上午10:45MPR禮堂,粵語部和國語部將舉行聯合崇拜,包括浸禮和轉會儀式。讓我們一起來歡迎和慶祝加入神家和我們教會大家庭的弟兄姐妹們。

为主作见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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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我们说到为主作见证的时候,我们就想起我们分享个人的生命故事,比如如何信主,生命如何成长,如何在挣扎中经历神等等。没错,这些故事都在彰显神在我们生命中的主权与恩典。这是在为主耶稣作美好的见证。但我发现很多弟兄姐妹普遍地忽视了见证的另一面,就是为彼此的基督徒身份作见证。为什么需要为基督徒身份作见证呢?这关乎教会的权柄。“什么?教会还有什么权柄?”有人会觉得奇怪,这是因为从二十世纪以来,福音教导中普遍缺乏教会论的整全教导。我们可以接受神对人有权柄,也可以接受政府对公民有权柄,父母对儿女有权柄。不少基督徒却不承认教会对自己有权柄,也不愿意顺服。

但圣经很明确地记载了耶稣赋予教会权柄。马太福音出现了两次“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,在天上也要捆绑;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,在天上也要释放。”(“捆绑”和“释放”的含义以后讨论)第一次是在16章19节,第二次是在18章18节。在16章19节,耶稣还把教会这样的权柄称为“天国的钥匙”。也就是关系到天国的大门为谁而开,对谁而关的问题。你可能心里又会嘀咕,圣经不是说耶稣就是唯一的道路吗?我能不能上天国只取决于我跟耶稣的个人关系,跟教会有什么相干?

诚然,从神学的角度,你得救是本乎恩,因着信,是耶稣照着丰盛的恩典按着你的名字,把你从罪恶过犯中救脱出来。但从实践的角度,你需要回答两个问题:1)你怎么知道你所接受的是真福音,而不是异端邪教?2)你怎么知道你自己里头有了耶稣基督的生命?你说神给你看到了什么异象,给了你什么奇妙的感受或经历。但这些主观感受都不足以作为得救的确据。得救的确据要有客观性,是在于你有没有清楚你所信的是什么,和你生命中有没有表现出圣灵的果子。这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乎你所信的,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乎你所行的。这就是天国大门的两个门扇。马太福音16章阐述的就是关于第一个问题,即认信的问题;18章教导的就是关于第二个问题,即行为的问题。天国的钥匙就是用来检验你所认信的是不是真基督,也检验你的行为是不是个真基督徒。

马太福音16章15节中耶稣问门徒:“你们说我是谁?”注意耶稣问的是众门徒。而彼得心直口快,如往常一样(例如15:15),代表众门徒发言:“你是基督,是永生神的儿子!”(16:16)这些门徒在看到耶稣行走在水面上,又能让风浪平息的时候,就已经异口同声地下拜承认:“你真是神的儿子”了(14:33)。这事之后他们可能一路上都在讨论耶稣到底是谁的问题,并达成了一致看法。所以这时虽然是彼得独自发言,表达的却是众门徒的共同认信。耶稣对这样的认信立即表示肯定,并说这是“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。”(16:17)接着耶稣说:“我还告诉你,你是彼得,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;阴间的权柄 不能胜过他。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,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,在天上也要捆绑;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,在天上也要释放。”(16:18-19)这话的意思就是,教会就是建立在对耶稣的正确认信这个磐石上。这种正确的认信不是从人来的,而是从神来的。因此神就把天国的钥匙交给拥有正确认信的这一群门徒。对于今天我们的教会而言,我们从历世历代的教会那里继承了这样的认信,从而也继承了天国的钥匙。

马太福音18章15-20节讲的是教会如何调解矛盾,以及如何执行教会纪律。其中15-17节讲的是教会处理的步骤,18-20节讲的是教会权柄的依据——因为神的同在。其中19和20节是最经常被误解和误用的两节经文。19节常常被误解成只要两个人以上祷告求同样的事,无论求什么,神就必定会应允。20节则常常被用来当作可以脱离教会,只需要两三个人私下聚会就有神同在的借口。

事实上,19节中“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”的那个“事”(πρᾶγμα)是特指和法律或律法相关的事,而不是你“心想事成”的那个事。例如哥林多前书6:1:“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(πρᾶγμα),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,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?”“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”也不是随随便便的私下聚会,而是有严肃的法律意义。奉耶稣的名指的是我们顺服在耶稣基督的权柄之下,并行使祂所赋予的权柄。如哥林多前书5:4-5所说:“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,我的心也同在。奉我们主耶稣的名,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,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……”20节中的“两三个人”指的是前文“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,句句都可定准”(马太福音18:16)。新约圣经多次提到这个原则:“人干犯摩西的律法,凭两三个见证人,尚且不得怜恤而死”(希伯来书10:28)“控告长老的呈子,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”(提摩太前书5:19)“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: 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”(约翰福音8:17)。这个原则可以追溯到摩西律法,申命记19:15说:“人无论犯什么罪,作什么恶,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,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。”所以马太福音18章所说的是这些见证人,顺服在耶稣的权柄下,说出真实而一致的证词,就表明有主的同在,从而有主所赋予的权柄。当然两三个是有效见证人数量的最低要求。有效的见证当然越多越好。比如在哥林多前书15章5-6节中保罗说主耶稣复活后“显给矶法看,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,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……”这如山铁证证明耶稣复活是确定无疑的铁案。

因此马太福音16章和18章合起来就是教会权柄的根基,就是神主权之下同心合意的正确认信和异口同声的诚实见证。这种合一是圣灵内住的体现。我的信仰是否合乎福音正统?我的行为是否合乎圣徒体统?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数,而是要凭着教会众圣徒的见证。这就是弟兄姐妹彼此为圣徒的身份作见证。这样的见证需要持续进行,因为一个基督徒在此生的生命结束之前,有可能会离弃真道,有可能会犯罪跌倒。只有共同委身在教会里持续地彼此作见证,发现问题及时悔改和处理,才能保证教会和个人生命的纯洁。

提摩太后书2:2说:“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,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。”为什么要提到“在许多见证人面前”?见证和保守纯正福音的传承就是教会的职能。当保罗在教导的时候,有圣灵内住的基督徒可以对保罗的教导“听其言,观其行”, 共同见证保罗所教导的福音是否纯正,以及保罗有没有活出得救的新生命。保罗也曾对加拉太全体会众说:“无论是我们,是天上的使者,若传福音给你们,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,他就应当被咒诅。”(加拉太书1:8)也就是说,教会的每个信徒都有权利和义务来维护福音的正统,哪怕是保罗亲自再来传一个不一样的福音,也要拒绝他。

使徒彼得也强调教会的牧者要生活在神的群羊中间(彼得前书5:1-2)。就是说教会中作教导的人要和会众有共同的生活,要让教会的众人看到他们生活中的本色。教导者与受教者互相看不到对方的生活是低效的教导。因为这样教导无法切入受教者的生活。教导与生活分离的状况也是很危险的,很容易变成说一套做一套。这时众人的彼此见证无效。

在这疫情当中,全世界涌现了很多网络“教会”。原本很多基督徒对委身教会的重要性就认识不足。在这疫情的冲击之下,不少基督徒已经习惯于网上没有委身的假“教会”,从一个聚会逛到另一个聚会。但教会生活是网络会议无法取代的。网络聚会既没有实际生活中生命感化的力量,也缺乏见证的客观性。

基督徒委身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教会里共同生活,持续地为彼此的基督徒身份作见证,共同维护福音传承的纯正与属灵生命的纯洁。这是主耶稣交托给每一个基督徒的神圣职责。我们将来都在要主面前为此交账。这也就是教会会员制的意义所在。会员制为基督徒委身教会提供了制度性框架,但其中的生命在于基督徒自愿的委身。通过自愿地郑重承诺成为会员,我们彼此委身,为彼此作见证,彼此扶持,同奔天路。神命定了我们不是独自一个人成圣,而是在教会里彼此委身、彼此服事中成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