浸信會信仰與信息(2000年)
一. 聖經

聖經是由神感動卻由人寫成。神藉聖經向人啟示祂自己,它是神教導完全的寶庫。神是聖經的作者,救恩是聖經的終極、真理,聖經內容全無混淆錯誤。因此,所有經文是完全真實可靠的。它啟示神審判人的原則,因此它將存到世界的末了。聖經是基督徒合一真正的中心,所有人的行為,信條,經歷過的宗教觀,崇高的標準。所有經文是見證基督,祂是自有永有,神啟示的焦點。

二. 神

只有一位永活的真神,祂是一位智慧,屬靈,和永存的個體,造物主,救贖主,維護者,和宇宙的統治者。神是無限聖潔,和無限的完全。祂是全能,全知;祂的全知超越一切的事物,過去,現在,和將來,包括受造的人將來的決定,我們欠祂崇高的愛,尊敬,與順服。永恆的神以父,子,聖靈啟示祂自己,以個別位格顯現,卻在本性,本質,和自存上是不分的。

(一) 父神

神是父,管轄祂的宇宙,受造的人與一切生物。人類歷史源遠流長,祂按著恩典的目的照顧他們。祂是全能,全知,全愛,和全智的。祂是父忠於那些因信耶穌基督而成為神兒女的人,祂對一切受造的人顯出祂的父性。

(二) 神子

基督是永恆的神子。耶穌基督道成肉身,祂藉著聖靈懷孕,從童女馬利亞誕生出來。耶穌完全啟示並遵行神的旨意,祂取了人的樣式,完全認同人的要求和需要,但祂沒有犯罪。祂尊重神,順從祂的話,替代人釘死在十字架上,為人類預備救恩,叫人脫離罪。祂以榮耀的身體從死裏復活,向祂的門徒顯現,正如祂未釘十字架前與他們同在一樣。祂升上高天,現在被高舉坐在神的右邊。祂是唯一的中保,完全的神,完全的人,藉著祂的位格,人得與神和好。祂將會以能力和榮耀再來,審判世人,完成祂救贖的使命。祂現在入住一切信徒心中,祂是永活和永在的主。

(三) 聖靈

聖靈是神的靈,完全的神。祂感動舊約聖人寫成舊約聖經,祂藉著光照使人明白真理。祂高舉基督,使人為罪,為義,為審判自責。祂呼召人歸向救主,使人重生。在重生的時候,祂為每位信徒施浸歸入基督。祂孕育基督徒的品格,安慰他們,將屬靈恩賜賞給他們,使他們藉著教會服事神。祂給每位信徒印記直至 後救贖的日子。祂活在信徒心中,保證信徒更肖乎基督的形像。祂在崇拜,傳道,與服事中光照並加力給信徒和教會。

三. 人

人是按照神的形像特別的創造。神造男造女,人是神創造萬物中的傑作。性是神創造良善中一份禮物。人起初是無罪的,造物主賜給他們自由意志,人藉著自由抉擇犯罪得罪神,罪因此進入人類中。由於撒但的試探,人違背神的命令,他們從初承受的良善中墮落了,掉入一個傾向犯罪的環境中。因此,當他們有道德行為的時候,他們就犯罪,落在審判之中。只有神的恩惠恢復他們與神聖潔的關係,促使人履行神創造的目的。人的品格之所以聖潔,顯明神按照祂的形像造人,因此基督為人而死;每一個種族每一個人都享有完全的尊嚴,值得別人尊敬,並充滿基督徒的愛。

四. 救恩

救恩包括全人的救贖,凡接受耶穌為救主為主的人,都可以得救。基督藉著祂的寶血使信的人蒙受永恆的救贖。從廣義言,救恩包括了重生,稱義,成聖,和得榮。

人不相信耶穌基督為主,無從獲得救恩。

重生,或新生,是神恩惠的工作,藉此信徒在耶穌基督裏成為新造的人。這是人認罪,聖靈在人心作改變的工作,意即罪人向神悔改,並信靠主耶穌基督。悔改與相信是個人經歷救恩不可分的經驗。

悔改是人真正轉離罪歸向神,相信是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為主,全人委身給祂。

稱義是神的恩典,充滿了赦罪的原則,就是祂的義赦免一切悔改並相 信基督的罪人。稱義使信徒進入與神和好的關係,蒙神的恩寵。

成聖是人重生的經歷,藉此信徒為了神的目的分別為聖,並且藉著聖靈入住的大能和同在,使信徒的品德和靈性進入更成熟的地步,重生的人會在神的恩典中繼續不斷地成長。

得榮是救贖的頂峰, 後的祝福,蒙恩人的居所。

五. 神恩惠的目的

揀選是神恩惠的目的,神藉此使罪人重生,稱義,成聖,和得榮。它是前後一致的,藉著人自由的抉擇,明白神一切的方法與終極有關。它是神主權榮耀的彰顯,是神無限智慧,聖潔,和不能改變的。它除去人的驕傲,卻要求人謙卑。

所有真正的信徒必忍耐到底,神在基督裏接納並藉祂的靈成聖的人,永不會從恩典中墜落的,但要存留到永遠。信徒可能因為疏忽、受試探而犯罪,使聖靈擔憂,損害了他們的恩惠與平安,使他們因此受責罰,神會管教,他們仍然得著神能力的保守,藉著信心而得的救恩。

六. 教會

主耶穌基督的新約教會是一個由受浸信徒組成本地自主的會眾,因福音而有的信約和交誼彼此聯繫,遵守基督的兩個禮儀,接受神律法的管制,藉著祂的話,行使聖靈賦與的恩賜與特權,尋求擴展福音直到地極。每個會友在基督的主權和民主的進程下行事,如此的會眾每位會友負起責任,並尊基督為主。教會聖職人員是牧師和執事,當具恩賜的男女事奉教會的時候,按聖經的教訓,牧師的職份是男性。

新約教會同樣是基督的身體,包括一切在各時代得贖的信徒,意即每個種族,言語的信徒,子民,和國家。

七. 浸禮與主餐

基督徒的浸禮是奉聖父,聖子,聖靈的名為信徒全身浸入水中,這是順服的行動,象徵信徒的信仰,與主同釘死,同埋葬,和同復活,浸入水中指信徒向罪而死,將舊人埋葬,復活是在基督裏的新生命與主同行。它是見證末期死人復活的信仰,作為教會的禮儀,它是教會會友的資格和守主餐的先決條件。

主餐是象徵順服的行動,會友藉此一同領受主的餅和主的杯,紀念救贖主受死和期待祂的再來。

八. 主日

每週的第一日是主日,它是基督徒經常遵守的日子,這日是紀念主耶穌從死裏復活。公眾和私人聚會包括崇拜和靈修。主日的活動在耶穌基督的領導下,基督徒的良心是相稱的。

九. 神國

神國包括的兩方面:神對宇宙的主權,和祂特別在那些甘願承認祂為王的人心中掌王權。神國是救恩的領域,那些因信和活像小孩子委身給耶穌基督的人才可以進入的。基督徒必須祈禱、努力事主,使神的國早日降臨,祂的旨意早日得以成全在地上。神國完滿結束直等到主耶穌基督再來,和這時代的末期。

十. 末期的事

神有自己的時間,並用祂自己的方法,使這世界有完滿的結束。按照祂的應許,耶穌基督會親自再來,在榮耀中顯現,地上的人都可以看見祂;死人要復活;基督要按公義審判一切的人。不義的人將會被交付在地獄裏,就是那永遠受刑的地方。義人要復活,接受榮耀的身體,蒙神賞賜,永遠在天堂與主同在。

十一. 傳道與差傳

這是每個基督跟從者和每個屬主耶穌基督教會的責任與特權,他們努力傳福音,使萬民作主的門徒。新人的靈是聖靈的工作使我們去愛別人。傳教士對世人的努力,是叫人的靈得著新生,不斷為基督的大使命而努力。主耶穌基督囑咐我們將福音傳給萬民聽,這是每個屬神兒女的責任,不斷尋求藉口傳和基督徒生活方式將福音傳給失喪的人,或藉其他與基督和諧的方法傳道。

十二. 教育

基督教是啟蒙和理志的信仰,在基督裏儲藏了一切智慧和知識。因此,所有純正的學習是我們基督教遺產的一部份。新人開了一切人類的天賦,制造對知識的渴求,並且因而獲得教會慷慨的支持。一個適當的基督教教育系統必須為了成就基督子民的屬靈計劃的。

基督教教育需要適度地平衡學術性的自由和學術性的責任。在人間生活有秩序的自由常是受限制的和永不可能是絕對的,一個教師在基督教學校,大學,或神學院的自由,是受耶穌基督先存的名,聖經的權威,或學校存在顯著的目的所限制。

十三. 管家職份

神是一切暫時和屬靈賜福的泉源;我們和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屬祂的。基督徒對全世界欠了屬靈的債,一種神聖福音托管的債,因此在他們擁有一切的管家職份上,有責任用他們的時間,才幹,和擁有的物質事奉神;並且認識這受托的一切為了榮耀祂和幫助其他的人。按照聖經的話,為了促進救主在地上的國度,基督徒應該快樂地,經常地,系統地貢獻他們的一切。

十四. 合作

基督的子民按需求組織聯會,為了神國度偉大的目標取得合作,如此的聯會並無權彼此轄制,或轄制教會。他們是自願的和輔導的群體,其設計為了引發,組合,和集中我們子民的力量作更有效的服務。為了擴展基督的國度,新約教會應該彼此合作,促進傳教,教育和慈善的工作。基督徒合一在新約聖經的函義是不同組別的基督子民在靈裏和諧,和為了共同的目的自願合作。不同基督教宗派的合作是可行的,當他們能夠達到其本身公義的目的,或合作不違反良心,或危及對基督及祂顯在新約聖經話語忠誠的時候。

十五. 基督徒與社會秩序

基督徒有責任尋求基督的旨意超越我們的生活和人類的社會。使用策略和方法改良社會和建立人間公義,當這些藉著神在基督裏的救恩根直在重生者個人心中,才是真正永久的幫助。基督徒反對種族主義,和各種形式的貪婪,自私,惡毒,和各種性不道德的行為,包括姦淫,同性戀,和一夫多妻制。我們努力工作,提供孤兒,需要者,受虐待,年老,無助,和有病的幫助。我們為未能誕生,不可想像安樂死的事說話,因為人的生命是神聖的。每個基督徒在公義,真理,和弟兄相愛的原則支配下,必須尋求勸勉,政府和合一的社會,為了促進這些目標,基督徒必須準備與任何有心的人在任何良好的理由下一同工作,時常小心翼翼以愛的精神,和對忠於基督和祂的真理不妥協的情況下行動。

十六. 和平與戰爭

這是基督徒的責任,在公義的原則下與眾人尋求和平。按照基督的精神和教訓,他們必須盡一切的努力停止戰爭。

真正挽救戰爭的精神是主的福音。世人在他們的事情和國家的事情上 大的需要是接受祂的教訓,實踐愛的律。全世界的基督徒當為和平之子的統治祈禱。

十七. 宗教自由

神是唯一良心的主,祂容讓人在其教義和誡命有自由,甚至這些與祂的話語相違,或不恆守在其中。教會與國家應該分開,國家對每個教會的保獲和追求屬靈目標的自由負責任。為了提供如此的自由,沒有一個教會團體或宗派得到國家的恩惠超過其他的。人民政府是神所按立的,基督徒在凡事上給與忠誠的順服,卻不違背神啟示的旨意。教會不應求助政府的力量行使它的工作。基督的福音期待屬靈的方法去達到它的目的,政府為了任何宗教意見無權加以懲罰,也無權增加稅收支持任何形式的宗教。一個自由的教會在一個自由的國家是基督徒的理想,這暗示自由的權利並不妨礙人進到神的面前,並有權在宗教領域內組成和宣傳宗教信仰而不受政府力量的干預。

十八. 家庭

神設立家庭,使之成為人類社會基礎的組織。家庭成員藉婚姻血源和領養互為關係。

婚姻是一男一女結合,終身委身在盟約上。家庭是神獨一的禮物,啟示基督與教會的聯合,提供男女在婚姻上親密伴侶的架構。按照聖經的標準,和繁衍人類種族的方法,性是表達的渠道。

丈夫與妻子在神面前是平等,因為他們是按照神的形像造成。婚姻的關係是神與其子民關係的模式,丈夫要愛他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教會。他具有神所賜的責任,供給,保獲和領導他的家人。妻子如僕人一樣順服自己在丈夫的領導下,正如教會甘願順服基督的領導。她具有神的形像如丈夫一樣,因此與丈夫同等,具有神所賜的責任尊敬她的丈夫,像他的助手服事、管理自己的家,並培育下一代。

兒女從孕育的觀念看,是主的祝福和產業。父母對兒女在婚姻上表現出神的樣式。父母要教導兒女屬靈和道德觀,藉著不斷生活模式的榜樣,愛的管教,基於聖經真理作決,引導他們的兒女,兒女要尊敬和順服他們的父母。